2018/10/295433

#肇事事故

禮讓行人,行不行?

    還記得您到日本、美國、德國等國家旅行時,是否曾因為過馬路時被車輛禮讓而受寵若驚?行人路權一直是台灣目前需要探討的重要議題,事實上,每一位用路者接觸交通道路環境時都有可能變成行人。而行人面臨毫無安全防護設施車輛駕駛人有視野死角以及反應時間較長的特性下,行人就變成用路者中最弱勢之族群了。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以死亡人數A1類交通事故及A2類交通事故分析(請見下圖)

 

 

   

    民國102-106年行人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死亡人數為1,095人,占總死亡人數12.96%;受傷人數為73,349人,占總受傷人數3.70%。亦即每月約有18.25人死亡1,222.48人受傷。而無論是死亡或受傷人數,我們可以發現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傷亡比例僅次於機車、小客車及自行車,實在是不容小覷。(如下表) 

 

 

   

    而在行人事故層出不窮的情況下,我們將102-106年行人事故統計資料依照年齡、時段、地區及肇事原因等層面進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在年齡層面有6-7成以上為老年(65歲以上),且人數有逐年遞增的情況。

 

   

    在時段方面,平、假日均以晚上6點-9點死亡人數最多,因此提醒用路人於下班、下課尖峰時段應該多加留意道路狀況。

 

 

   

    在地區層面,將各縣市從北到南排列並統計出前六大最常發生行人事故的縣市,依序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

 

 

 

      而在行人事故之肇事原因中,又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占大宗,「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則居後(如下表)。由此可知,約6成之肇事因素主要為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另外4成則為行人本身之原因,可見得大眾對於行人路權的觀念還不太了解。

 

 

 

     綜合上述之分析,行人事故的發生主要以65歲以上用路者為主事故通常發生於平假日晚上6點-9點至於較常發生事故的前六大縣市,從北到南依序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最後在肇事原因層面,則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占大宗。

 

 

 

    近年來,政府透過增加罰鍰,以及各地方警察機關加強取締的方式來嚇阻用路人,希望透過相關法規讓行人路權不再受到漠視。而現行相關之行人交通法規主要包含:

 

   

   

    總的來說,行人的肇事原因除了駕駛人的過失,也包含行人本身的行為。而無論是行人或駕駛人在道路上行駛時,都有義務與責任注意道路狀況、禮讓其他用路人。目前國內政府及相關單位主要透過法律嚇阻肇事者、灌輸行人路權等方式,但成效有限。

 

    在德國,為了讓全民普遍重視行人路權,在駕駛考照層面,須先進行視力測驗、心肺復甦術、止血等8小時的急救課程,以及14堂室內理論課程、12堂駕駛課,之後才能參加筆試和路考,考照內容涵蓋了不同時段與不同道路類型的道路駕駛教學,讓民眾在成為合法駕駛前透過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培養『遵守交通規定』『尊重路權』『禮讓行人』等正確的行人路權觀念。或許未來台灣也能仿效其方法,並在各方用路人配合的情況下,提升台灣的用路文化。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102-106年)、運輸安全網站資料系統、美國汽車協會(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