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75521
#駕駛觀念
閃光號誌怎麼看?認識閃紅閃黃,守護行車安全!
行經閃光號誌要注意,行經路口慢看停
一、一年近萬件事故,這條路權規則不可不知!

資料來源:道安資訊網
表1、113年全國機車為第一當事者事故肇因統計
根據交通部113年機車事故原因排行,第4名為「無號誌路口,支線道未讓幹線道先行」,共有9,645件,造成53人死亡、8,448人受傷。根據國泰產險110-112年理賠資料統計,在機車事故中,肇事原因為「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的理賠件數排行第6名,理賠金額方面則是排名第3名,顯示機車用路人對於路權規則不熟悉且造成的損失金額不容小覷,一旦發生事故可能會造成你的肇事責任產生,需支付高額賠償金額。

圖1、110-112年國泰產險理賠資料交通事故肇因與理賠件數占比
二、支線道與幹線道判斷,閃光號誌是重要觀念之一,有分哪些?判斷規則是什麼?
當行經無紅綠燈號誌時,你有仔細注意其實也有其他號誌嗎?通常要怎麼判斷路權的優先順序?本篇文章說明閃光號誌的判斷規則。
閃光號誌當中有分為閃光黃燈與閃光紅燈,其中閃光黃燈為幹線道、閃光紅燈為支線道,路權規則中閃光黃燈路權優先於閃光紅燈。
當行駛的道路為閃光黃燈時,就算路權可優先通行,但接近路口時,還是需要減速慢行,察看對向車道有無來車再通行。
當行駛的道路為閃光紅燈時,因為支線道路權較小,需於白色停止線完全停下,察看對向有無來車,如果有來車的話,需等對向車優先通過後才能繼續前進。

三、掌握路權觀念,是避免肇事與罰單的第一步。
國泰產險提醒您:用路人如果行經無紅綠燈號誌的路口時,未按照路權規定減速或停等的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一旦發生事故甚至會有肇事責任,所以要認識路權規則,並且遵守規則,才能有效避免肇事責任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