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風險
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面對食物中毒事件的應對與理賠指南
最近,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案件引發了廣泛關注,而阿箴越南法國麵包、漢來海港、藏壽司等餐廳的食物中毒事件也相繼曝光。這些事件提醒我們,食物中毒的風險無時無刻不在,那麼當不幸遇到這種情況時,我們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食物中毒的定義: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定義,當二人或以上的人攝取相同的食品後出現相似的症狀時,這樣的情況被視為一宗食物中毒案件。
換句話說,單一個體的身體不適並不構成食物中毒。必須有至少兩人以上在食用同樣食物後出現不適症狀,才能確定為食物中毒。這一點是為了確保症狀確實由食物引起,而非其他個人因素,因此食物中毒通常是集體性事件,而非僅限於個人。
當不幸發生食物中毒時,第一步是立即就醫,並保留剩餘食品及嘔吐或排泄物(應放入冷藏保存),以便衛生單位進行查驗。患者家屬以及治療診所醫院應立即向當地衛生局通報。
在確定導致中毒的食物後,消費者可以向該商家要求賠償。如果商家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或「產品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則可向商家申請理賠,並由商家通知保險公司。
通報保險公司後,商家(被保險人)需提供一些初步文件供保險公司了解,如:理賠事故通知書、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其他足以認定事故發生之證明文件…等。
而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六個步驟:
1.事故通知:發生事故時或受到求償請於五日內,請被保險人(商家)填寫理賠申請書,由保險公司協助被保險人完成理賠備案程序。
2.事故之評估分析:理賠人員受理後會先進行事故調查與訪談,依案情需要會再委請公證人協助處理,評估後續發展與提供解決方案。
3.理賠處理原則:保險公司將先瞭解被保險人需求,並依事故分析結果及保單承保內容,在和解前提供意見及賠償建議,先行建立處理原則與共識。
4.求償對象或其家屬說明&初步案件處理結果:保險公司偕同被保險人溝通,提供專業服務向求償對象或其家屬說明處理結果。
5.和解協商:當事故涉及賠償事宜,保險公司會提出賠償建議並說明理算原則,協助雙方達成和解。
6.結案付款:當和解成立後,保險公司將辦理結案程序,確認理賠文件齊備且內容無誤後,將於15天內給付賠款。
總結而言,消費者在面對食物中毒時,除了可以向商家求償外,還應謹慎選擇餐廳,避免選擇外觀不潔或經常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餐廳,並注意食品的新鮮度及儲存條件,做出更聰明的消費決策,以避免意外發生。
對於商家來說,投保食物中毒保險不僅能降低經營風險,還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這也是展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
參考資料來源:
1.食物中毒定義(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275)
2.發生食物中毒,該怎麼辦?(https://www.consume.taichung.gov.tw/1324260/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