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事故
發生車禍怎麼辦?教你5大處理步驟懶人包!
駕駛人常認為發生A3交通事故(無人傷亡僅有財物受損)時,需由警察到場處理才可移動車輛,否則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導致無人受傷的輕微財損車禍,肇事車輛經常佔用車道,影響交通甚鉅。為避免輕微擦撞車禍嚴重影響交通順暢、降低二次車禍風險,倘若發生無人傷亡僅有財物受損之A3交通事故時,請駕駛人:
放:
放置警告標誌,事故發生後,首先要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撤離車上乘客至安全處所,在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1)高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2)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
(3)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
(4)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30公尺處。
撥:
撥打電話報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交通事故:
不得逕自離開現場,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肇事責任,均有義務實施救護、報警等事項,如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離去,將可能成為肇事逃逸案件,而加重責任。
畫:
使用粉筆、噴漆或石塊等工具,將汽車輪胎位置劃設L型定位及標示車輛行進方向,機車則是把手與前後輪的位置,拍攝事故車輛的相對位置、撞擊痕跡、刮地痕、散落物位置及周邊道路標誌標線等設施。

移:
劃線拍照都完成後,若車輛尚可行駛,應儘速將車輛移到路旁。
等:
在安全處等待警察前來處理:
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時,千萬要心平氣和, 切勿動氣爭執,徒增事端;設法尋找目擊證人或是監視器,協助釐清案情。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人肇事,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上述步驟僅適用於無人傷亡之A3類交通事故,若是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應等待警方到場處理,不應移動車輛喔!
